桂林技术交流站文件
桂技交安培字[2017]20号
关于举办2017年桂林市
企业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培训班的通知
各相关用人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2016年12月9日)中有关“坚持管安全生产必须管职业健康,建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执法体制”的指示精神、以及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2015]121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职业卫生现状,按照桂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工作的统一部署,决定举办“2017年桂林市企业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企业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企业法人、董事长、总经理(厂长)、分管生产或职业卫生的副总(副厂长)等)。
2、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各生产部门(分厂、车间)正职领导及分管生产或职业卫生的副职领导、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等)。
二、培训时间 2017年4月12日至4月13日,共2天。
4月12日上午8:30报到,9:00开始上课
三、培训地点 桂林技术交流站三楼多媒体教室
地址:桂林市中山南路35号,经贸大厦西侧桂林万成国际大酒店三楼(桂林火车站南侧马路对面)
四、培训内容
1、当前本地区职业卫生的形势和现状;
2、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宣贯解读;
3、企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的主要职责与法律责任;
4、企业职业安全健康基础管理规范;
5、职业安全健康监护与检查;
6、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防控措施;
7、职业危害事故应急管理;
8、典型职业安全健康事故分析。
五、培训费用
培训费:新证500元/人,复审200元/人。
以上价格含资料费,学员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需转账的单位请于4月10日前转款,报名时提交汇款单复印件)
六、其他事项
1、请各企业认真组织报名工作,报名办法如下:
编辑《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培训班报名表》(附件1)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 glaqpx@163.com 。报名截止日期:4月10日
2、参训学员报到时需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1张。
(2)近期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2张(将姓名写在背面)。
(3)复审人员报到时需同时携带原《培训合格证》。
3、经培训考核合格的学员,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安监总厅[2015]121 号)的要求,颁
发桂林技术交流站(国家二级安全培训机构)培训合格 证。为保证教学质量,培训班学
员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00人,额满为止。
联 系 人:张林 13036933622 庞标:13317636081
联系电话:3835795 E-mail: glaqpx@163.com
转账户名:桂林技术交流站
开户行:桂林工行西城支行
账号:2103 2091 0920 1030 066
附件1:企业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培训班报名表
附件2: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2015]121号)
附件3:桂林市工信委《关于开展2017年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培训的通知》
桂林技术交流站
2017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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