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培训业务范围
一、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资格认证培训及复审培训业务
培训对象:《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安监总局30号令)中规定须持证上岗的从业人员.包括: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处作业、制冷与空调作业、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作业、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等。
二、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单位等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培训及再培训业务
培训对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监总局80号令)中规定的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三、其他行业企业的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培训及再培训业务
培训对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监总局80号令)中规定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四、厂(场)内机动车驾驶员安全培训
培训对象:装载机、挖掘机驾驶员及企业内部转运车辆驾驶员等。
五、职业安全与健康培训
培训对象: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员及从业人员。
六、 合作开展各种培训会议业务
主要培训类别
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
类 别 |
培训课时 |
发证机关 |
非煤矿山 |
不少于48学时 |
桂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危险化学品 |
不少于48学时 |
桂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烟花爆竹 |
不少于48学时 |
桂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金属冶炼 |
不少于48学时 |
桂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其他行业企业 |
不少于32学时 |
桂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类 别 |
培训课时 |
发证机关 |
高、低压电工作业 |
不少于178学时 |
桂林市安监局 |
焊接与热切割作业 |
不少于120学时 |
桂林市安监局 |
高处作业 |
不少于104学时 |
桂林市安监局 |
制冷与空调作业 |
不少于120学时 |
桂林市安监局 |
金属非金属矿山通风作业 |
不少于80学时 |
桂林市安监局 |
尾矿作业 |
不少于80学时 |
桂林市安监局 |
金属非金属矿山提升机(绞车)作业 |
不少于96学时 |
桂林市安监局 |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作业 |
不少于90学时 |
桂林市安监局 |
金属非金属矿山支柱作业 |
不少于90学时 |
桂林市安监局 |
金属非金属排水作业 |
不少于80学时 |
桂林市安监局 |
煤气作业 |
不少于94学时 |
桂林市安监局 |
类 别 |
培训课时 |
发证机关 |
厂(场)内机动车驾驶员安全培训 (挖掘机、装载机) |
不少于48学时 |
桂林技术交流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