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技交安培〔2021〕20号
关于举办金属非金属矿山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
培训班的通知
各县(区)金属非金属矿山单位:
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监总局令第3号)及相关法规要求,为了不断强化提高矿山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实现安全生产,根据我市金属非金属矿山的实际情况和要求,我站定于2021年4月19日在桂林市举办一期“金属非金属矿山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金属非金属矿山单位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培训内容
按照国家安监总局颁布的“金属非金属矿山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培训大纲”(AQ2008-2006)及“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大纲”(AQ2010-2006)进行培训。
教材采用全国安全生产培训考核系列教材——《金属非金属矿山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教材》。
三、培训及报名时间、地点:
(1)培训时间:2021年4月19日- 4月30日共12天(其中19、20日面授,21日到30日网络学习)。4月19日早上8点30至9点报到
(2)培训地点:桂林市中山南路35号,经贸大厦的万成国际大酒店3楼,桂林技术交流站三楼大教室
(3)报名截止时间:需参加培训单位请与4月17日前将报名登记表(附件1)发我单位电子邮箱:glaqpx@163.com
四、考核发证:
学员全程全勤参加培训学习,按照国家颁布的《金属非金属矿山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考试、考核合格后,由市安监局核发《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
五、培训费用(含学费、教材及考核费用等)
培训费用:
新证: 1000元/人
复审、换证: 350元/人
六、其它事项:
疫情期间要求学员上课和考试全程戴口罩,并主动配合完成各项防御工作。
为了及时做好参加培训人员的资格审查及发证工作,学员报到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新证、换证学员:
(一)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二)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相片两张。(不能戴眼镜,非红色背景)
(三)新证或换证申请表(盖公章)见附件2,附件3。
复审学员:
(一)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二)原培训合格证或电子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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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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