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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技交安培〔2019〕71号
关于举办2019年广西第二期
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桂林)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注册安全工程师:
根据国家安全监督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注册安全工程师恢复注册有关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人事〔2017〕83号),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和继续教育工作自2017年10月31日起恢复。为认真贯彻国家安监总局《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总局令第11号)等文件的要求,加强广西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现定于2019年11月在桂林市开展广西第二期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经初始注册、延续注册或重新注册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的人员。
2.办理延续注册或重新注册前需要参加继续教育的人员。
二、培训内容
1.注安师职业道德规范与能力素养;
2.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
3.我国安全生产形势和国外先进安全管理;
4.现代安全管理理念、方法和技术;
5.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和职业病防治;
6.典型事故案例分析与研讨。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1. 时间:2019年11月13日至15日,11月13日早上8点半报到。本次继续教育共24学时。
2. 地点:桂林市桂林技术交流站(桂林市中山南路35号经贸大厦:万成国际大酒店三楼)。
四、报名及缴费
为方便培训组织管理,请参训学员提前报名和网上缴费。
1、学员请登录网站,并填写信息报名。
报名网址:www.glaqpx.net/18
2、培训收费:500元/人(含培训、资料费)。
学员食宿自理,如需住宿,可与万成国际大酒店总台联系:电话3867777。
3、缴费方式:请学员报名后,请于11月12日前,用个人网银/手机银行或单位账号转账到下述账号(转账时请备注“注安+学员姓名”)。
转账户名:桂林技术交流站
开户行:桂林工行西城支行
账 号:2103 2091 0920 1030 066
五、其他事项:
1、本期培训结束发广西应急管理厅认可的继续教育证书
2、参加继续教育的学员报到(上课)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初始注册、延续注册或重新注册后首次参训学员需提交本人近期彩色免冠2寸同版照片2张、身份证复印件1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复印件1份。
(2)2018、2019年已取得继续教育证书的学员,报到时请携带《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证书》、身份证复印件1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复印件1份。
(3)由单位提前转账的学员,报到时请携带转账凭证复印件,以便核对。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庞 标 0773-3832251/ 13317636081(微信同号)
张 跃 0773-3835795/ 13207736608
桂林技术交流站
2019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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