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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烟花爆竹安全作业)操作资格认证培训班的通知

[  来源:本站  |  作者:admin  |  日期:2016-11-17 16:07:32  |  浏览 244  次  ] 【  

 关于举办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

及特种作业(烟花爆竹安全作业)操作资格认证培训班的通知

 

 

为了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3号)及《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的决定》(安委〔201210 号)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要求,提高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安全生产,桂林技术交流站(国家二级安全培训机构)定于 20161115日至24日,举办一期“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认证培训学习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拟取得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资格证》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

2.拟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烟花爆竹安全作业人员(包括烟花爆竹储存作业人员、烟花爆竹产品涉药作业人员、烟火药作业人员)。

  二、培训学习内容:

1.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及标准;

2. 烟花爆竹知识、安全管理知识学习;

3. 烟花爆竹事故预防及应急救援;

4. 烟花爆竹安全作业实际操作技能;

5. 消防知识, 自救互救技能。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1. 培训时间:20161115日至1124日。

2. 培训地点:桂林市中山南路35号经贸大厦内本站会议室。

四、收费标准:

800元/人(含学费、教材及考试考核、办证费用等)        

五、其它事项:

(一)、学员必须本人参加培训,学习期满并经考试考核合格,安全管理人员颁发由桂林市安监局核发的《考核合格证》,特种作业人员由桂林市安监局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

(二)、学员报到时应交的资料:

1. 身份证复印件1份;

2. 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相片2张;

特种作业人员还需交:

3. 初中以上学历证明复印件1份;

4. 身体健康证明1份(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证明)

联系电话:07733835795     传真:07733837279

         桂林技术交流站

         2016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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