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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学习班的通知

[  来源:本站  |  作者:admin  |  日期:2021-03-12 15:49:30  |  浏览 214  次  ] 【  

桂技交安培字[2021] 9

  关于举办烟花爆竹经营单位

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学习班的通知

 

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3号)及《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安委〔201210 号)法律法规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桂林技术交流站(国家二级安全培训机构)定于 20213月,举办一期“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学习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新训:拟取得《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换证:已取得《考核合格证》,有效期限结束时间将到,需换证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培训学习内容:

1. 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标准;

2.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基础知识;

3. 烟花爆竹产品零售经营安全管理;

4. 烟花爆竹产品储存运输及危险性废弃物处置;

5. 烟花爆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6. 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常见安全事故及预防;

7. 产事故报告处理与应急救援。

三、培训、考试时间及地点:

1. 报名时间: 2021316日上午8点。

                 2.培训时间:新训2021316日至317日集中面授,318日至325日学员按布置要求完成网络学习;

                 换证2021316日至317日集中面授。

    3.考试时间:预计202149日,具体时间由桂林市安全生产考试中心审批确定后再另行通知。

           4.面授地点和考试地点:桂林市中山南路35号经贸大厦3楼。

        四、收费标准及收费账号:

           新训1000元/人(含学费、教材及考试考核、办证费用等);

           换证350元/人(含学费、教材及考试考核、办证费用等)。

    单位名称:桂林技术交流站,开户银行:桂林市工行西城支行,

           账号:2103209109201030066

          五、有关事项:

  1. 新训和换证学员需参加市考试中心组织的电脑考试,考试合格由市应急管理局审批发证。学员报名时带身份证,在管理系统录入个人信息。

    2. 学员填写《办证申请表》,报名时领取或者事先下载《办证申请表》,认真按标准填写好,并由单位盖公章后上交。

    3. 学员提交一寸白底或蓝底彩色证件照片2张、身份证复印件1份。

    六、特别要求:

    根据主管部门要求,参加培训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持有绿色健康码、填写个人健康卡及按要求定时测量体温等,望各学员提前准备并配合执行。

     

    联系人:姚老师 13737700456  07733835797

     

     

                 桂林技术交流站

                    202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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