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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金属冶炼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  来源:本站  |  作者:admin  |  日期:2020-06-18 11:39:31  |  浏览 999  次  ] 【  

关于举办金属冶炼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培训班的通知

 

各县(区)金属冶炼单位:

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监总局令第3号)及相关法规要求,为了不断强化提高矿山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实现安全生产,根据我市金属冶炼企业的实际情况和要求,我站定于2020623日在桂林市举办一期“金属冶炼企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金属冶炼企业单位未取得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发安全生产管理资格证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培训内容

按照原国家安监总局颁布的教学大纲进行培训,具体内容如下:

      1.安全生产现状形势分析及典型事故案例;

      2.安全生产新的法律法规要求;

      3.金属冶炼安全生产基础知识

      4.安全生产新技术方法及事故防范措施等;

      教材采用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教材系列《冶金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教材》。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一)授课时间:2020623- 624日,共2天。            ( 623日早上8点至9点报名)

(二)培训地点:桂林技术交流站三楼大教室

 

 

四、考核发证:

学员全程全勤参加培训学习,按照国家颁布的《金属非金属矿山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考试、考核合格后,由市应急管理监局核发《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

五、培训费用(含学费、教材及考核费用等)

培训费用:

一、金属冶炼(铁合金冶炼、锰冶炼铬、铬冶炼):

新证:1000/

换证,复审:350/

二、职业健康

新证:500/

换证,复审:200/

 

六、其它事项:

疫情期间要求学员培训期间戴口罩,与他人保持距离,主动配合测体温。

为了及时做好参加培训人员的资格审查及发证工作,请参训单位于618日前将《报名登记表》(附件3)发到邮箱:glaqpx@163.com,学员报到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新证学员:

(一)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二)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相片两张。(不能戴眼镜,白色背景)

(三)《安全生产知识与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办证申请表-(初训新证)》见附件1,盖公章。

2)换证学员

(一)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二)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相片两张。(不能戴眼镜,白色背景)

(三)《安全生产知识与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办证申请表-延期换证》见附件2,盖公章。

3)复审学员

(一)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二)原培训合格证

桂林技术交流站安全管理科: 电话:0773-3835797

联系人:张老师13036933622       庞老师 13317636081

转账户名:桂林技术交流站

开户行:桂林工行西城支行

账号:2103 2091 0920 1030 066

 

                                         桂林技术交流站

                                         20200616日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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